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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将成为首批平价上网项目主流?

2019年7月01日

5月22日,光伏界期盼已久的《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正式发布。其中,光伏项目共计168个,装机量为1478万千瓦。《通知》的发布,昭示着我国光伏平价上网时代的正式到来。

国发能研院、绿能智库经过梳理分析,大部分平价上网项目的盈利能力不会理想,在这种条件下,投资企业要努力拓宽盈利渠道,多条腿走路;同时,平价上网也会倒逼光伏企业进一步提质增效。

平价上网项目的盈利能力有限

在分析光伏发展趋势之前,先简单分析一下光伏平价上网的经济性指标。根据报道,2019年光伏系统投资成本进一步降低,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陶冶在4月18日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技术方案可靠性与经济型分析研讨会上预计“部分地项目可以达到3.5-3.6元/W的水平”。

另据机构测算,国发能研院、绿能智库梳理了《通知》中各省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的收益如下: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的收益

结合上表,可以发现《通知》中申请平价上网项目的地区中,理论上只有辽宁、黑龙江和陕西可以靠光伏电站自身满足内部收益率的需要。这些项目约占全部项目的33%,仍然有67%的项目不能达到理想的内部收益率。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数据是基于项目寿命25年进行测算,而《通知》中指出“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单位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另外,“3.5-3.6元/W的水平”也只是针对“部分地区”。因此,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的盈利能力可能比上述数据还要严峻。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大部分项目的内部收益率可能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时璟丽此前预测:“目前具备达到完全不依赖补贴条件的全额上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有限”。

平价光伏项目优先对行业的影响

对于业主来讲,要仔细权衡平价与竞价之间的关系,平价的收益率偏低,竞价有可能无法落实消纳和土地,造成最终无法申报项目。2019年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推进平价上网的通知》)对光伏平价上网项目提出了两个优先——“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和“优先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简单来说就是要求优先保障消纳,优先保障土地资源。而消纳及土地资源也是竞价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因此,国发能研院、绿能智库认为,平价光伏项目对未来的竞价项目会造成一定的冲击。

消纳能力与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要确保有限的资源能够有效利用。据报道,第二批“领跑者”计划已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基地招标,但截至到目前,仍然有1.2GW的项目仍未并网,这种行为不仅仅是浪费资源,也是对其他有能力有意愿建设光伏电站的合规企业的伤害。在平价光伏项目中要尽量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虽然《推进平价上网的通知》明确说明“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并完成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及时予以清理和废止,为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让出市场空间”,但细则还没有公布,希望能源主管机构能尽快出台相关细则,来保证光伏平价上网项目有序实施。

不过,退出机制只是亡羊补牢的一项措施,如果能从根本上减少这种不按承诺完成项目建设现象,将更有利于行业的发展。例如,在2019年4月12日公布的《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有“对未完成承诺的项目单位将采取纳入征信平台、取消参与竞争配置资格等惩戒措施”的描述。国发能研院、绿能智库建议,对于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也可引入类似的规定,增加企业失信的成本,从而保证申请的项目能真正落地,有限的资源能得到充分的利用。